川法评 | “三六九等”地层层转卖游客,“赌团”宰客几时休?

  
2026-08-17 15:45:41
     

李晓亮

暑期本是阖家出游旺季,但若“纯玩团”变被层层转卖的“赌团”,接下来就会是一场糟心之旅。

比如,这次央视财经记者,兵分两路,曝光了云南低价游乱象。记者一再明确“自愿消费、全程无强制”“纯玩行程,不安排任何购物”,但交钱后就发现实则层层转包、强制消费、言语恐吓,导游公然以“千年狐狸别谈聊斋”施压,让低价游彻底沦为一场赌游客消费的“赌团”生意。

比如999元跟团游集中购物前,车上连续几天渲染铺垫“你交了多少钱,心里面非常清楚”“一路行程你都在做‘搅屎棍’!”导游把游客逼迫到心理承压极限,不买就觉得对不起导游。然后于翡翠售卖点图穷匕见,导游规定“不买东西不让出店”,这已是涉嫌违法的人身限制式胁迫了。如果还有意志坚定者,导游、店员和线上管家则轮番“道德群殴”,不惜堵门要挟。

不管是咒骂游客“搅屎棍”“变态”,还是用看似温和的“交多少钱你心里清楚”来温柔一刀地软性逼宫,其实都是强制买卖,粗暴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导游变导购,逼购与低价,捆绑出现,貌似互为因果,却不能倒推责任五五分。更应厘清其间是非,倒捋出纷繁复杂一团乱麻的纠纷源头。

是否游客贪便宜才上了黑导游贼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就要探讨“不合理低价游”定义。国家早已明确这类旅游产品中背离价值规律、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常理的超低报价,都是“不合理低价”,应被依法处理。这非新规,多年来落实执行和收效却不理想。且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令禁止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等获取回扣的行为。

若令行禁止,低价诱饵都没法抛出,更别说钓了一车又一车的嗷嗷待宰的肥鱼。直播间何以能公然售卖,线下委托方和地接方再到购物点,各自如何玩字面游戏,找到监管缝隙,让黑导游潜滋暗长屡禁不止?乱象横行,根源就在于监管滞后与违法成本过低。

曝光总是靠暗访,监管总是慢半拍?整治不能停留在事后追责的被动模式。“低价引流—高额返佣—强制购物”灰产链屡禁不止,狐狸尾巴是斩不断,还是因为有产业利益纠葛问题,而缺乏执法动力?是否也说明罅隙里有着执法惰怠,监管者该对照反思,沉疴重症必须猛药祛之。

当地文旅部门虽连夜通报、迅速调查,但还是暴露了长效机制的缺失。如果此前确实后知后觉,如今这种组团社亏本揽客,再考转卖旅游团给地接社实现盈利;地接社亏损接团,再靠消费者购物与自费项目拿回扣盈利的业内所谓内称“负团费”“赌团”模式已经曝光,执法不能再装睁眼瞎。

常态化监管流于形式,排查不严、管控不力,极低的违法成本、高额的灰色收益,才有顶风作案。“赌团”才是文旅“搅屎棍”,游客尊严和权益不容被“三六九等”地作践。看似零星的消费纠纷,实则是破坏市场秩序,旅游口碑也经不起反复被“狐妖聊斋”式消耗。每次曝光不该只换来一纸通报,而应成为行业刮骨的重启键。“千年狐狸”露出宰客尾巴,执法利剑绝不能手软,唯有彻底斩断“以购养游”“赌团”顽疾,文旅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