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晓亮
贵阳一桩摩托车“炸街”命案,让一场个体悲剧演变为一个值得讨论的社会议题。
据大风新闻报道,52岁的王某自2019年起常被楼下“炸街”轰鸣声吵得崩溃,2025年5月29日凌晨两次被惊醒后,携刀下楼寻人报复,将19岁骑行辅警付某连刺致死。贵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某死刑,王某以“被害人有过错、量刑过重”上诉。
“男子不堪‘炸街’噪音刺死辅警被判死刑”的热搜词条,一度让某些网友误以为辅警执勤遇害,细看发现死者是非执勤时间驾驶改装车辆“炸街”扰民:付某摩托车消音器缺失,实测噪音110.9分贝,远超国标,确属非法改装。至少在扰民一事上,遇害者非全然无辜。
一个知法犯法的辅警、一个深受炸街困扰的市民,凌晨街头的非正常会面竟导向一场双输的惨剧。这和此前内蒙古16岁少年深夜暗巷滋扰所谓营业场所“拍门玩闹”被刺死引全网热议一样。一边是不完美受害者,一边是捅刺杀人式极端泄愤,这场深夜扰民的“炸街”命案,也牵扯出几层警示。
首先,悲剧最核心警示是,扰民有错,却罪不至死,私刑永远无法替代法治。“炸街”构成行政违法、扰民侵权,投诉、报警等合法维权方式哪怕不立竿见影,也不是持刀杀人的理由。以暴制错,明显过当。王某多年被扰的绝望值得共情,但越过法律边界报复泄愤,背离了法治准则。如水浒江湖般暴力宣泄,就会导致一死一死刑两条人命,两个家庭彻底崩塌的双输结局。
再者,此案对各类飙车“炸街”党,也是一记惨痛的当头棒喝。法院查明“付某案发前骑行活动并不频繁”,应非王某楼下多年炸街的元凶,但还是偶有“炸”隧道行为,比如报道提及这次就是他提议“去渔安隧道那里骑一圈”。付某作为警务辅助人员,如充分意识到非法改装、违规骑行的危害,或就不会悲剧地充当无差别行刺的替罪羊。深夜飙车、轰鸣“炸街”不是无伤大雅的个性张扬,而是极具隐患的违法行为。每次无视规则的扰民骑行,都在积累矛盾、激化对立。无视法规肆意妄为,会将自己置于未知风险,唯有遵纪守法,才是自我保护,不致沦为此类极端事件受害者,避免无妄之灾。
最后,对执法者而言,监管难不是对炸街无可奈何的理由。不能畏难放任,更不能等到发生命案才事后补救。当地接警数据显示涉噪音扰民警情508起中有3起涉“炸街”类扰民,只要有心治理,不管“炸街”占比多少,都该依法查处。居民称夜间长期在楼下巡逻防控,“炸街”扰民就有所好转。办法总比困难多,治标之后要治本。将防范关口前移,非法改装、飙车“炸街”叠加时,别只当轻微扰民,而应把全链条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毕竟,发生一起极端命案,对双方家庭,对社会和法治,都是百分百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