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 “委屈奖”见“屈”更见“直”

  
2026-08-12 15:30:01
     

李强

设立“委屈奖”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在胖东来发给员工的“委屈奖”中,答案响亮而清晰——

将持续通过公示侵犯人格尊严相关案例,启发和引导每位公民重视和主动维护自身及他人人格尊严,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和法律体系完善,共同推动法治文明建设。

8月10日,胖东来发布“关于‘人格尊严侵权行为’公示”。被侵犯的员工分别获得1万元和5万元补偿。目前,其中一起涉及精神疾病患者的案件已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委屈奖”因“屈”而存在。胖东来的“委屈奖”也不例外。员工武某某在执勤期间,发现一名顾客驾驶车辆违规插队,多次上前制止,该顾客不听劝阻,驾车顶撞员工武某某向前行驶;员工李某某发现一名顾客在消防通道内占用消防应急照明灯电源给手机充电,上前制止后遭到该顾客辱骂、掌掴及用衣服抽打,掂量胖东来员工的这些“屈”,让人不禁感叹:原来没有最“屈”,只有更“屈”。“委屈奖”发给这些员工,完全实至名归。

足以令人欣慰的是,胖东来的“委屈奖”见“屈”更见“直”。如果说设立“委屈奖”,让受委屈的员工不委屈,是看得见的“直”,还有更多隐藏在字里行间的“直”值得品味。

一句“坚决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究相关人员的侵权责任”,传递的信号则是事前可以“委屈”,事后坚决“不屈”。

一句“对于员工武某某将自身置于不安全环境中的行为、部门主管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不到位的行为,按照胖东来管理制度处理”,所倡导的“屈”,不是无底线的“屈”,而是守住个人安全底线的“屈”,是斗智斗勇、有勇有谋的“屈”。

一句“坚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解、和解”……字里行间流淌的是,该屈则屈,能屈则屈,不该屈则不屈,不能屈则不屈,应该直时必须直。

为什么设立“委屈奖”,更大意义上还是为了“直”、照见“直”。在胖东来看来,随意辱骂、侮辱、贬损、殴打他人等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甚至是一生无法磨灭的阴影。维护人格尊严,就是让人直起腰杆更有尊严,从“公示”,到“启发”“引导”,再到“带动”,不得不说胖东来在维护人格尊严方面走在社会的前列。

从“屈”中汲取力量,在“直”中彰显尊严,让每一次委屈都不白受,让每一份尊严都挺得直,让法治文明的光芒照亮每一个平凡的角落。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