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蜀道及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剑阁县召开

  
2026-08-07 09:21:36
     

鲜心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剑阁翠云廊三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8月5日,古蜀道及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剑阁县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出席会议并讲话。广元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全章,剑阁县委书记范为民分别致辞。广元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兴复主持会议。


2023年7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翠云廊视察时殷切嘱托“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四川法院始终牢记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古蜀道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上做了大量探索,取得积极成效。当前,《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全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实施,《四川省蜀道保护条例》进入地方立法进程,为古蜀道及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提供了更为完备、更为权威的法律依据。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是法院系统抓住当前契机,切实扛起依法守护古蜀道及古树名木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要以法典精神引领专业审判,统一裁判理念与尺度。深入学习领会立法精髓要义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准确把握其内在逻辑关系,做深做实法律衔接适用工作,健全裁判规则适用体系。不断提升环资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完善生态环境修复司法机制,积极开展环资案件巡回审理,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在执法办案中把法典精神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法治的轨道上扎实推进古蜀道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

要以法典实施推动长效治理,统筹保护发展和传承利用。把“保护优先”和“合理利用”拧成一股绳,既强化办案又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推动古蜀道、古树名木的全面管护,并与古树名木公园、蜀道文旅精品线路建设等相衔接,让生态修复基地兼具科普宣教功能,把惩戒性判决转化为可感知的生态产品与文旅场景,实现保护反哺发展、发展赋能保护。

要以法典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构建多元共治大格局。持续强化执法司法协同,强化跨域司法协作,凝聚法治合力,构建全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大格局。因地制宜创新生态环境法典和相关条例的宣传形式,让更多人了解古蜀道和古树名木保护的意义和要求。结合古蜀道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持续擦亮四川环资审判总品牌“绣蜀”及十大特色品牌,塑造四川环资司法新形象。

会上,成都、泸州、绵阳、广元、乐山、南充、宜宾、巴中、达州、雅安、资阳、成铁12家中院就持续筑牢古蜀道和古树名木保护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古蜀道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的倡议书》,并签署《古蜀道及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作协议》,明确将古蜀道沿线的古道本体、古树名木、自然生态系统、珍贵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传统村落及人文遗迹等纳入一体化保护范畴,确立依法保护、预防为主、系统保护、共建共享原则,并就构建日常联络、审执协同、多元共治、联合宣传四大协作机制作出具体安排。梓潼、阆中、昭化、剑阁四县法院就翠云廊古蜀道及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

四川农业大学宁莉萍教授以《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的司法认定》为题,系统讲授了有关植物学特征与司法认定标准问题。西华师范大学蔡东洲教授以《蜀道文化传承保护》为题,全面阐释了古蜀道生态与文化的双重价值。

省法院环资庭负责同志,12家中院及成铁二院、梓潼、阆中、昭化、剑阁等基层法院及其环资审判部门负责同志,广元市检察、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旅、林业部门及翠云廊古柏保护中心、蜀道景区事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