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心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7月31日,省法院、司法厅在成都联合召开全省商事调解工作推进会,旨在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的决策部署,推动《商事调解条例》在我省落地见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前,省法院与司法厅共同签署了《关于协同推进商事调解的合作框架协议》,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学原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商事调解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起草情况作了介绍。
李丹指出,要严格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审批工作,规范工作程序。要精心培育商事调解品牌,抓好诉调对接,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商事调解组织入驻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运行监管,依法履行监督执法职责,严防以调解名义变相催收、“虚假调解”及违规挂靠,从源头健全制度,确保商事调解健康有序发展。
陈志君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商事调解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商事调解条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做好商事调解工作意义重大。二是立足法院职能,加大司法供给赋能商事调解。把准人民法院在商事调解中的引导和保障的职能定位,推动诉讼与非诉讼双轨运行。做实诉调对接,做优司法确认,做精业务指导,在更高层次上做实定分止争。三是多元协同共治,加快构建四川特色商事调解格局。商事调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相关单位密切协同配合。完善配套制度,建强商事调解组织,涵养和合文化,努力把我省商事调解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法治品牌。
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法院特约监督员,省法院、司法厅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中级法院、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等约80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