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豆致人死亡:悲剧背后的致命违法

  
2026-07-27 18:47:0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王焰 文/图

一颗直径不过五毫米的彩色塑料豆,正成为这个时代的解压密码。

不用费什么脑子,有图纸,按着格子点豆子,两个小时可以拼一个挂件,安安静静的,拼完之后还要用熨斗熨烫一下。


(两位女士正在玩拼豆)

出人意料的是,一只电熨斗把拼豆这种手工活动推向了一种危险的边界。今年三月,贵阳一个女孩在熨烫环节触电身亡。山西运城,另一个女孩手里的熨斗突然起火,火花四溅,好在人没大事。

    烫伤、火灾、死亡。当一种解压玩具和220伏市电直接相连,这个迅速膨胀到近3亿销售额的产业,暴露出的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安全盲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拼豆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事项的公告,聚焦儿童使用安全风险,明确不同适用人群使用拼豆产品的生产、销售、宣传监管标准,压实生产、销售、平台各方主体责任,全面筑牢拼豆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切实保障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安全。

记者采访了两位律师,把这件事从法律上拆解清楚——从生产、流通,到平台,到底哪些环节违了法。

生产环节

220伏电熨头是产品缺陷,违反国家标准

故事得从源头说起。

“你要是问我这个案子最核心的点在哪,我会说,就是那根插头。”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团成员、四川梅安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安石,指着电脑屏幕上的国家标准对记者说。他指的是拼豆套装里的电熨斗。在已出事的产品里,这个熨斗直接插在220伏的家用插座上。

国标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写得明明白白:玩具的供电电压不应超过24伏。一个24伏,一个220伏,差了将近十倍。这意味着什么?

梅安石解释,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两条认定缺陷的路:一是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二是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20伏直接违反了国家标准。这是一个非常硬的东西。”他加重了语气,“不用再讨论什么‘不合理危险’的主观判断了,直接就可以认定产品存在缺陷。”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岭梅进一步分析:GB 19865-2005是强制性国标,涉事熨斗用220伏市电,明显违规。这个定性一旦成立,后面的事几乎无可辩驳。

“对生产者来说,不管主观上有没有过错,只要产品有缺陷、造成损害,就要赔。违反强制国标,几乎没有免责空间。”

换句话说,厂家是跑不掉的。

但这还没完。程岭梅补充,电玩具属于3C强制性认证目录里的产品。也就是说,一个合法的拼豆套装,出厂前必须通过3C认证。如果查实厂家未经认证就擅自生产销售,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还要再罚5万元到20万元。

还有行政处罚。产品质量法写得很清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产品,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流通环节

三无产品进了市场,谁在放行?

产品从工厂出来,到了市场上,问题并没有被拦住。

记者7月23日在电商平台问了几个拼豆店主。除了一家说“太小了不能玩,14岁以上才可以”,其余都表示“多大的孩子都能玩”。追问熨斗电压多少、孩子自己操作安不安全,回答出奇一致:不清楚电压,但小熨斗很安全。“插上电烫几分钟就好,大人也可以用家里的大熨斗烫。”

程岭梅听到这个细节,语气严肃起来:“这就是典型的没有尽到进货查验义务。”程岭梅表示,销售者拿到货,连产品的基本信息都说不清楚,电压多少不知道,有没有3C认证不知道,厂家是谁也说不出来——这就是标准的“三无产品”。

法律对销售者的要求,也很严。

梅安石说道,产品质量法有规定: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就是如果你卖的东西出了问题,你却连上家是谁都说不出来,那你就自己扛。” 梅安石告诉记者。

此外,如果销售者明知是三无产品还继续卖,性质就变了。程岭梅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造成消费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主张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不是赔完医疗费就完了,还要在这个基础上翻倍罚。这个力度很大。”

电商平台责任

明知却不管,就是连带责任

很多拼豆套装是通过网店卖出去的。平台在这里面有没有责任?

梅安石说得直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都有规定。平台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发现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要求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处置。平台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如果平台连销售者的真实信息都提供不了,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平台赔偿。

更重要的是,平台如果明知销售者在卖不合格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却不采取措施,依法应当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明知”这两个字,是关键。监管部门立案之后,如果查实平台接到过相关投诉、看到过相关曝光,却没有下架产品,那这个“明知”就跑不掉了。

受害人维权路径

既可以告商家也可以告厂家

贵阳女孩已经离世。这件事的性质,彻底变了。如果警方调查最终证实,事故原因就是熨斗质量缺陷,家属面临的问题就变成了:找谁维权?

梅安石分析,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

“选择权在受害者家属手里。可以告厂家,可以告商家,也可以一起告。”他说,“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先全额赔偿,不能以‘不是我的责任’为由拒绝。他们之间怎么划分责任,是他们赔完了之后再去内部打官司追偿的事。受害者这边,不需要理这个账。”

就本案来看,电压超标属于典型的设计制造缺陷,终局责任应该在生产者一方。但程岭梅提醒,如果销售者自己也有很大过错——比如,进的就是没有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连厂家名都说不出来——那他承担的,就不仅仅是先行赔付的义务了,最终责任也可能落在他头上。

那山西运城的案子呢?女孩被烫伤了,但及时拔了电源,没危及生命。这类伤害,家属能主张什么?

程岭梅列举了几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就医产生的交通住宿费。此外她着重提醒了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点:“烫伤非常容易留疤。如果是面部、手部,对孩子将来影响很大。一旦后续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都是实实在在可以主张的。哪怕不够伤残,疤痕对心理造成的影响,也可以酌情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质量问题引发刑事责任

贵阳事件曝光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立案。执法人员在玩具店和批发市场都查获了同样插220伏电的拼豆套装。

赔钱,只是民事责任这一块。还有刑事责任,是悬在头顶最锋利的那把刀。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程岭梅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念出这个罪名,“它针对的,就是这种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标的电器。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年以下;后果特别严重的,五年以上。”

贵阳小女孩生命的逝去,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造成严重后果”。梅安石认为,一旦查实厂家知晓相关标准却依然生产了220伏的“玩具熨斗”并致人死亡,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基本上就齐了。

程岭梅补充,如果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还可能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