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心雨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近日,“员工嫌母亲丢人不让参加婚礼被老板当场辞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素有“最爱发钱老板”之称的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创始人崔培军的做法,收获大量网友点赞,不少人认为这是弘扬传统孝道;同时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认为该举动涉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报记者就此采访律师、企业管理者、学者,从法理、情理与企业管理多个维度深度解析事件。
事件
员工嫌母亲丢人不让参加婚礼被老板辞退
据媒体报道,7月21日,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举行员工子女暑期培训启动仪式。创始人崔培军现场讲述一段往事,公司一名员工两岁丧父,由母亲独自抚养成人。该员工结婚时,却因嫌弃母亲外貌、担心“丢人”,禁止母亲出席婚礼。崔培军得知此事后,当即要求人力资源部当场将该员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告诫在场人员: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是做人根本。事后该员工来到办公室下跪认错、请求复职,被崔培军拒绝。另据介绍,这名员工的母亲从车间退休后,公司将其调整至后勤岗位,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截至7月27日中午12时,该事件在新浪微博上的阅读量达到2400万。据新浪微博罗伯特总结,针对该事件,有45%的网友支持崔培军做法,13%的网友关注法律合规性,24%的网友质疑事件真实性,18%网友提醒反思原生家庭。
法理
辞退行为于法无据,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针对此次事件,有网友指出,崔培军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公司不能仅凭道德批判忽视法律程序。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林小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老板当场辞退员工的行为存在合法性争议,辞退理由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若未履行规范法定程序,很大概率构成违法解除。
林小明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合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仅限六种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纯因个人不孝、违背家庭伦理将员工开除,不在法定解除事由范围内,企业或将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应的法律责任。”林小明总结道。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法学陈山教授指出,员工嫌弃生母、阻止母亲参加婚礼的行为固然违背孝道伦理,但该行为没有违反劳动法律,也未对企业生产经营、财产权益造成实质损害。他说,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刚性约束,企业解雇权必须恪守法定边界,不能仅凭经营者个人道德好恶随意行使,否则将动摇劳动法治底线,侵害劳动者稳定就业权。
“法治社会应当坚持先讲法、再讲理、后讲情,不宜用简单的道德审判代替理性法治思维,更不能以网络情绪替代法律规则。”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教授胡光伟补充道。
情理
孝道初衷获认同,情理法理可有机融合
记者梳理发现,在新浪微博平台,不少“大V”声援崔培军。例如,科技类博主马上谈说:“明明也是矿老板,有些砸钱胡作非为,而崔老板却在弘扬社会正能量。”历史类博主V拾悦指出,不少企业招聘看重业绩、学历,常常忽略人品,“技术经验皆可后天学习,但根植于心的德行难以重塑。百善孝为先,对父母的态度,就是一个人最真实的人品标尺。”
陈山认为,崔培军的做法之所以获得大量网友支持,在于企业弘扬了孝道文化,契合了社会大众普遍认同的公序良俗,“这种企业文化建设的初衷值得充分肯定。”同时,他也指出,情理认同不能替代法理刚性,道德教化不能等同于法律惩戒。孝道属于家庭伦理、社会公德范畴,应依托家庭熏陶、社会舆论等柔性方式推进,不宜直接作为解雇员工的依据。
某外企高管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则提出担心,此类“合情不合法”的处置若被大量效仿,易形成“破窗效应”,将冲击市场经济与用工秩序,合作方亦可能据此质疑企业合规性与契约精神,损害长期业信誉。
为实现情理与法理统一,陈山提出可行路径:企业可依法修订员工手册、内部管理制度,将尊老孝亲、恪守公序良俗纳入管理规范,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示告知等法定程序;在劳动合同中增设品德条款,明确严重违背公德并损害企业形象属违约情形;建立分层惩戒机制,轻微失德以谈话、警告等柔性方式处置,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依法审慎解除劳动关系。
“兼顾情理与法理的最优解乃是以劳动法律筑牢劳动者权益保障底线,以规范化内部制度承载传统美德与价值追求,把经营者的个人道德评判,转化为全体员工共同认可、有制度支撑的企业行为准则,最终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道德伦理与现代劳动法治的有机统一。”陈山说道。
林小明总结:“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既不站在道德高地随意苛责他人,也不突破法律底线纵容违法行为,平衡情理与法理,才是全社会应当达成的长久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