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为切实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下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2月2日,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条例》已于2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首部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国家层面专门立法,标志着行政执法监督迈入全国统一、权责明晰、刚性约束的法治化新阶段。
《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着力推动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要全面开展学习培训,引导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深刻理解《条例》的立法宗旨、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处理、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营造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要持续健全配套制度,对照《条例》内容,全面清理现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对与《条例》相抵触、不一致、不适应的,及时予以修订或者废止。要切实抓好贯彻执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常态化做好日常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监督,按要求严格实施专项监督,用好行政执法监督督办函、意见书、决定书,督促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下一步,四川省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将持续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压实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