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8月7日,记者从甘孜州公安局获悉,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于近日决定对丹巴县公安局辅警胡兆翼授予“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当下,甘孜州精神文明办也在为其积极推报2025年第三季度“四川好人”。
决定指出,今年22岁的胡兆翼两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救2名落水者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展现了新时代甘孜青年的高尚品德和向上向善的精神风貌,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相关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胡兆翼“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2025年3月,胡兆翼被丹巴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决定号召,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胡兆翼为榜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续写见义勇为故事,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关爱见义勇为英雄、支持见义勇为行动、投身见义勇为事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孜贡献力量。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据悉,2024年6月9日15时许,丹巴县中学学生泽某与同学在章谷镇墨垭庄园游泳池学游泳,因贸然跳入深度约2.2米的游泳池造成溺水。当日调休的胡兆翼在墨垭庄园听到呼救后,第一时间跳入游泳池,迅速将泽某救起。一个月后的7月9日16时许,泸定籍刘某因捡拾随身掉落的手提袋,不慎落入湍急的牦牛河中。胡兆翼在巡逻时听到环卫工人的呼救声后,迅速跑往河边,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成功将刘某救起并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胡兆翼两度为乡亲挺身而出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佳话,传递了甘孜警队的正能量,感动了大渡河畔第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