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淄博女店主五年沉冤得雪!
今天,云朵就带大家深挖法律内核,看清正当防卫的门道!
法律上的正当防卫,不是“谁弱谁有理”,也不是“你打我一下我必还两下”。它有严格条件:
第一,侵害正在发生!第二,防卫针对的是侵害者!第三,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必要限度”是个关键。在这起案件中,不管是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还是一审、二审的法院判决,都提出了一致的观点:虽然张女士有防卫的性质,但反击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而且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对张女士作出了行政处罚。
12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