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林草局联合调研组赴眉山开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2025-03-28 15:37:59
     

四川法治报记者 李季 赵文 省林草局供图

为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代表意见建议,扎实推进《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立法工作,3月25日至26日,省司法厅、省林草局联合调研组赴眉山市开展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洪雅县林场国家杉木、柳杉良种基地和洪雅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并座谈了解眉山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市县林业、司法、科技等有关部门以及林木良种基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科研单位等代表意见建议。


调研中,各有关部门及基层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林木良种选育、引种管理、许可证办理、监督管理、扶持措施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为立法修订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调研组将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切实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高质量推动修订工作。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省林草局政策法规处、林场种苗处(站)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