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网络诈骗花样繁多,一女子在网上诈骗“痴恋”他的男网友,还喊来自己现实中的男朋友“帮忙”——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受害人转账近9万元。3月18日,记者从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获悉,如今这对贪图钱财的小情侣已双双落入法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家住简阳市的陈某甲(男,2004年6月生)与来自云南省文山州的陈某乙(女,2004年1月生)系情侣关系。2023年3月,陈某乙通过某网络聊天软件结识家住成都龙泉驿的被害人杨某,并假借恋爱名义取得对方信任。此后,陈某甲、陈某乙二人共同编造“修车、开网店、手术、购买回老家的机票”等虚假事由,多次骗取杨某转账共计近9万元。
随着转账越来越多,却见不到网恋女友,杨某觉得事有蹊跷后向警方报案。随后,陈某甲、陈某乙被成都龙泉驿警方抓获归案。二人落网后,如实交代了伙同诈骗杨某的事实。
公诉机关指出,陈某甲与陈某乙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案发后主动退赔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行为构成诈骗罪。虽属共同犯罪,但不宜区分主从犯,需根据具体情节量刑。结合其坦白、认罪悔罪、退赔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