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破门亮灯”,影响的岂止是城市形象?

  
2025-02-12 10:03:30
     

特约评论员李强

2月3日,山西大同古城一网友发视频称,因其店铺未按要求开灯,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此事引发广泛关注。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回应称:因我街道工作方法失当,引起“破门亮灯”网上热议,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在此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

在舆论的抽丝剥茧下,“破门亮灯”的问题严重性愈发得到深刻揭示。这件事太荒唐和恶劣了——荒唐在于要求商户24小时开灯,恶劣在于破门。

相关方面甚至已上升到城市形象层面来反思问题,称此次事件实质上反映出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这就对了,不怕有问题,就怕认识不到问题,不怕有过错,就怕没有勇气认错改错,可以说认识越深刻,检视越到位,对于“引以为戒”“不再发生”越有帮助。

当然,观察整起事件,需要提出讨论的点位还有很多,就说负面影响吧,“破门亮灯”影响的只是城市形象吗?从小处来看,撬锁开灯,破门亮灯,简单粗暴的背后,是对待群众的冷漠,是唯上不唯实的走偏,是为民情怀的淡漠,是法治意识的退化,当“亮灯工程”变成“民心阴影”,执法者形象也因此而失分。从大处来看,遇事“一刀切”,搞“上下一般粗”,注定只会落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窠臼,导致工作脱离实际,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也就是说,相关方面还要从高度上、站在多个角度来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不可搪塞,不能避重就轻,不可玩文字游戏,不能板子重重举起轻轻落下,必须形成与“引以为戒”相配套的氛围,尤其是惩戒力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时至今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愈发被重视和强调。拿大同来说,过去一年围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牢牢把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着力创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然而从法治维度来看,“破门亮灯”涉嫌违法且滥用权力,这是对法治环境赤裸裸地践踏与破坏,本起事件对营商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显而易见。网友透过这一事件所流露出对于法治环境的担忧,就是有力佐证。那么,谁打了法制化营商环境的脸,是不是应当就打谁的脸?谁砸了法制化营商环境的锅,是不是应当就砸谁的碗?

城市形象作为城市无形资产,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性要素。心里装有城市形象没有错,但眼里也不能只有城市形象。城市形象与干部形象、政府形象、营商环境等等都是相辅相存的,不塑造干部形象、政府形象,不重视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没有这些作为硬核支撑,城市形象又能好到哪里去?

再说,塑造城市形象靠的不是搞“整齐划一”,把节日氛围简化为灯光秀场,要知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典型的无用功,既劳民伤财,还消耗并不充裕的基层工作力量,挤压本应落实的工作部署,导致“沙滩流水不到头”。这也提醒我们,要从干部形象、政府形象、营商环境等多个维度反思问题,评估危害性,把“引以为戒”体现于从整治形式主义、强化法治观念、强化为民情怀、转变工作作风等重点抓起,出真招实招甚至猛招,唯此,方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