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我报警就是想让警察‘教训’一下他。”沉默许久后,潘某终于开口。10月10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获悉,该区一女子近日因谎报警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
2024年12月25日凌晨三点过,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潘某报警举报,称其男友于12月8日在某酒店嫖娼。
接警后,民警立马赶到现场找到报警人潘某。根据潘某提供的信息,民警开展了调查工作,发现8日当天该酒店并没有其男友的开房记录,也未发现该酒店存在违法行为。
“你确定你男朋友嫖娼?”民警反问潘某。
面对民警的询问,潘某却眼神躲闪,支支吾吾。“他……其实他没有,我是和他吵了架,气不过……才编了个理由报警。”潘某低着头。
“你知道报假警,浪费警力资源是违法的吗?”“你知道诬告他人是违法的吗?”潘某沉默着摇头。随后,民警将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审讯室内,潘某告诉民警,自己因与男友吵架,于是打电话报警想让警察吓一下他,却不曾想自己违反了法律。最终,潘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谎报警情属于违法行为,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警力资源的浪费,甚至还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对于恶意骚扰110、报假警、阻碍民警执法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