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草原防火命令

  
2025-01-02 16:32:3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2025年草原防火命令。

命令明确,2025年全省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本地区草原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草原防火期内,出现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极高草原火险区、高草原火险区以及一旦发生草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区域划为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管制期限,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根据命令,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防火宣传月、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和“开学第一课”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命令还就草原防火期内严格野外火源管控作出相关规定。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