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11月15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在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中,四川法院系统有2家法院、2名个人被通报表扬。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泸州市江阳区法院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成都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刘平和沐川县法院一级法官杨玲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据悉,全国“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期评估情况,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专题部等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李庚等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