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网络账号!“致富路”是“不归路”

  
2024-10-23 10:39:34
     

汪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购买手机号注册社交账号,再倒卖出去,足不出户就能轻轻松松实现财富自由,殊不知,这条躺赚的“致富路”竟是走向深渊的“不归路”。


10月23日,记者从岳池县公安局获悉,岳池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买卖公民信息的犯罪嫌疑人2名,冻结涉案资金60万余元,扣押涉案手机200台、电脑6台。

2024年9月,岳池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接到线索称,辖区有人大批量购买手机号,出售社交账号的行为,获悉后,网安大队高度重视,并立即联合朝阳派出所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对涉案资金的流向进行分析,大量的监控视频排查以及走访周边群众,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蔡某某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范围。


经过连续多日的艰苦侦查和蹲守,9月10日,办案民警在岳池城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蔡某某抓获,现场扣押涉案手机200台、电脑6台。

经查,2023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蔡某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2.4万余个电话号码,及对应号码的验证码,并批量注册10万余个社交账号,再通过QQ将社交账号,以5元至13元不等的价格转卖至其他人。

截至被查,王某某、蔡某某通过倒卖社交账号共获利60万余元。在强大的审讯攻势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蔡某某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二人已被岳池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公众要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等重要物品,遗失后要及时挂失,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同时,公众要提高网络法治意识,切勿将本人的微信账号、QQ号等网络账号出售、出租、提供给他人使用,不为蝇头小利,向他人出售、出借电话卡、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等账号。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