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里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法官,能不能先让天然气公司恢复燃气供给呀?我们一家六口现在的生活非常不方便。”因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的一套房屋前屋主欠下9000多的燃气费,成都市何先生的正常居住面临没气的难题,于是诉至法院。近日,成都市双流区法院审理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先保证燃气供应。
2023年10月8日,何先生通过司法拍卖平台竞得被执行人郑某某所有的一套房屋,同年12月5日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但后续在办理案涉房屋燃气过户时,何先生被天然气公司告知该房屋尚欠9千余元燃气费未交纳,在交纳完毕之前无法重新签订合同、变更户主,且若何某不及时交纳欠付款项,天然气公司将进行停气处理。何某认为其仅应承担入住后实际使用的天然气费用,并愿意立刻交纳该部分费用,但天然气公司表示何某交纳的费用将先行抵扣欠付部分。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后天然气公司于2024年8月停止了燃气供应。何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天然气公司与其签订供用气合同并恢复燃气供给。后天然气公司反诉要求何某支付自2019年10月起至今欠付的燃气费,同时申请追加郑某某为本案第三人。
庭审过程中,何某多次表示其因天然气暂停供应致使生活多处不便,希望天然气公司能先恢复供气,但天然气公司并未同意。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该案案件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但因本案系本反诉案件且需要追加当事人,短时间内无法审结;现又已临近冬季,长时间的停气必然对何某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且何某对房屋受让前欠付的燃气费并无过错,在受让后积极与天然气公司协商燃气费交纳、合同签订事宜,加之何某明确表示不论生效裁判最终认定如何,均愿意履行相应燃气费给付义务。综上,本案符合先予执行条件,承办法官遂根据何某申请,裁定天然气公司先予恢复燃气供给。天然气公司在收到裁定书当日即恢复了该房屋燃气供应。
法官说法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为满足当事人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对方当事人提前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财物或者停止、实施某些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该制度的设立是针对特定案件的特殊情况,在适用时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为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带来障碍。本案涉及的燃气供给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具备必要性、紧急性,且何某有支付能力并愿意履行生效判决确立的支付义务,在本案中适用先予执行制度能够及时缓解当事人的生活难题,契合了保障民生的立法目的,亦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