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国庆假期,朝天法院精准出击,顺利在绵阳火车站拘传被执行人魏某某,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魏某某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执行案件7件,执行标的共计136.5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传唤督促魏某某履行义务或拿出可行的履行方案,但魏某某一直未到案并多次向法院作出虚假承诺。因魏某某涉执案件较多、债务较大且下落不明,朝天法院遂向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找魏某某的下落。
10月1日15时,执行干警得知,魏某某在绵阳火车站购买了当日晚上绵阳到成都的火车票。掌握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院领导,经综合考虑,决定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鹏带队驱车前往绵阳站查找魏某某。经过几个小时蹲守及反复比对确认,21时,执行干警在绵阳火车站候车室成功蹲守到了被执行人魏某某,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朝天法院。
次日凌晨,将魏某某拘传回朝天法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对魏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魏某某仍表示经济情况差,对外债权无法实现,暂时没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是经调查,魏某某微信账单流水较大,且存在多笔非生活必需消费支出,朝天法院遂对魏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凌晨三点,执行干警办理完拘留手续,将魏某某送到广元市拘留所。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一日不结,执行一日不停。朝天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执”理念,利用好节假日查人找物的“便利期”,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