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兼顾执行“抚养权” 雨城法院这样化解孩子“争夺战”

  
2024-09-12 17:08:33
     

李泳佑 方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成为双方争夺焦点,孩子由谁抚养,不仅涉及孩子亲情的维系,更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拒绝将孩子交付给享有抚养权一方时,法院该如何执行?近日,雅安市雨城区法院就通过温情执行方式顺利执结一起离婚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


小燕和小郑原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婚后小郑却在2015年、2020年期间多次因为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2021年,小郑因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22年9月,在小郑出狱后小燕便提出与小郑协议离婚,离婚时两人便约定8岁的儿子聪聪由小郑进行抚养。

但两年时间过去,小郑始终无正当职业,且多次拒绝小燕探视孩子,这让小燕更加担心儿子聪聪正处在心智发育和成长教育的关键时期,会不会受到爸爸的不良影响。在深思熟虑之后,小燕向雨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儿子聪聪的抚养权。法院受理案件后,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父母经济能力等方面,最终判决将聪聪的抚养权由父亲小郑变更为母亲小燕,并判令从判决生效之次月起聪聪变更为原告小燕抚养并随其生活。

判决生效后,小郑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表示不愿将聪聪交给小燕抚养。无奈之下,小燕于2024年7月向雨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小郑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儿子聪聪交给其抚养。

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以调解为主,稳妥解决此案。于是执行法官主动对小郑的情况及其儿子聪聪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解调查,并多次约谈小郑试图解开对方心结。但在谈话过程中小郑情绪激动,表示对判决不服。

执行法官本着尊重孩子意愿、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再次耐心劝解小郑,做其思想工作。通过执行法官对聪聪生活环境、身心健康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小郑激动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逐渐明白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对儿子有着极大伤害,儿子如果继续和自己一起生活可能对其生活环境、身心健康也会有一定影响。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小郑终于同意将孩子交由小燕抚养。至此,本案画上完美的句号。

【法官说法】

抚养关系虽然可变,血脉亲情却不会断。本案的执行难点在于执行标的的人身专属性,如何从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出发,尽可能避免未成年子女在执行过程中收到无辜的伤害,是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优先考虑的问题。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以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切入口,将情与法融合、刚柔并济,悉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用柔性执行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做出有利于自己与子女的选择,最终促使案件定纷止争,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身心健康。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