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调研论证会在四川召开

  
2024-08-27 09:44:4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8月23日,《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调研论证会在四川召开。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WG19)副主任委员张民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业务部干部、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秘书朱晓雯,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处三级调研员伍胜中,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明,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杨赟和12名律师代表参会;会议由四川调研组负责人、四川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春燕主持。


张民元介绍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修订沿革及思路,他表示:《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是全国律师服务标准化工作组成立后组织的第一个司法系统的国家标准,希望通过对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推广,推动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与会人员对四川省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现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服务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分享,并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修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立足实践推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要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同时以前瞻性眼光不断完善标准内容,为推动基层发展建设,提升村(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而不断努力。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