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李季
7月31日,省司法厅召开机关妇女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安排部署下一步机关妇女工作。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委托,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潘奇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司法厅第一届妇女委员会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省司法厅妇女委员会先后被评为“四川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四川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巾帼文明岗”,推荐产生了全国“五好家庭”、四川省“最美家庭”、省直机关“最美家庭”,以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司法厅机关妇女同志积极向上、爱岗敬业、健康和谐的巾帼风采。
会议强调,省司法厅机关妇女组织工作要坚定政治方向,以巾帼之志铸牢绝对忠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引领机关妇女同志听党话、跟党走、作表率,一心谋事、专心干事,切实增强凝聚力、号召力。
会议强调,抓好省司法厅机关妇女工作要突出主责主业,以巾帼力量护航全面发展。要牢牢把握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主业主责,围绕全省司法行政第二个“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紧盯“六大工程”关键要素,在纵深推进法治建设的大舞台上施展才华、尽情作为。
会议要求,全体妇女同志要弘扬传统美德,以巾帼风采树立新风正气。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好各条线的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示范标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积极向上新风正气,树先进、学典型,全力营造机关健康和谐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新一届妇女委员会要把准工作关键,以巾帼智慧创新服务举措。要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明确分工,细化举措,组织机关妇女健康活动,用好厅机关法律服务资源优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增强机关妇女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
大会后召开的妇女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妇女委员会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