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维权工作站

  
2024-07-29 15:52:1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7月29日,省消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维权工作站,以便让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时发挥出示范作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拓展维权范围,构建起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提高消费纠纷化解的质量和效率。

本次消费维权工作站征集面向全省区域内与消费领域相关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由省消委按程序考核并重新授牌。

征集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单位已经建立了消费争议解决的机制或制度,安排有专门人员负责消费争议解决工作,能够开展涉及本单位消费争议的咨询、受理以及处理工作,如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有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来处理消费争议;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同时具备其他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适应的办公条件,如必备的办公设备、通讯设施等,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若为行业协会申请,应当是经过批准成立且工作开展良好的;若为企业申请,则应当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并且积极推动消费争议的化解。

维权站将负责承担以下七项任务:宣传、执行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督促和协助本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各项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介绍消费知识,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积极开展消费教育,普及科学消费知识,强化和提高本行业、企业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受理和依法和解消费者与本行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消费纠纷,妥善化解消费矛盾;参与省消委对行业的监督、评议等工作,积极促进本行业、企业提高商品或服务质量;协助省消委参与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消费和解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按季度、半年、全年向省消委报送行业领域内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有群体性投诉、重大突发消费舆情须即时向省消委报告;承办省消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维权站的办公场地、设备、经费由所在行业或企业保障,站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由所在行业、企业聘请,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业知识、能力。维权站开展法律咨询、消费宣传教育、消费纠纷和解、业务培训等工作实行免费公益性服务,不得收取消费者和经营者任何费用。省消委将对维权站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先进评选等活动,对工作成效显著、消费维权贡献突出的维权站和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宣传。

此次报名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6 日。有意向且满足条件的征集对象请务必如实、准确地填写《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维权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报名表见“四川消委”官方微信文章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寄送到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投诉部(地址:成都市玉沙路 118 号四川省工商大厦第二办公楼 4004 室,邮编:610000),或者将扫描件发送至 19856397@qq.com 邮箱。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8—86753315,13980409601。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