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见!被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

  
2024-07-19 14:54:48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送锦旗的多,但为何被执行人也要为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近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就收到了一份来自被执行人送来的“耐心热情答疑解惑 公正高效法制之光”的锦旗,对新都法院及时拍卖处置其房屋表示感谢。

2012年,陈某某、曾某因购房向某银行贷款,与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及贷款合同》并将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该银行向二人提供了贷款。因二人未如期偿还贷款,银行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某、曾某向该银行支付贷款本金、利息及诉讼费共计16万余元。

因二人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陈某某因刑事犯罪于2015年已被判刑,目前仍在服刑期,且陈某某、曾某在省内其他法院亦有执行案件未执行完毕。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查封了陈某某、曾某名下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的房屋,但该房屋已被其他法院首查封,且查封顺序在前的尚有其他法院,新都法院属于轮候查封暂无处置权。

承办法官遂向顺位在前的法院发出商请移送执行函,最后成功获得对房屋的处置权,后该房屋以39万元拍卖成交,优先支付了执行申请人(抵押权人)某银行16万余元及执行费用后,剩余款项21万余元依法进行了分配。


陈某某、曾某为表示感谢,特意委托家属向承办法官送来“耐心热情答疑解惑 公正高效法制之光”的锦旗,对新都法院及时拍卖处置其房屋表示感谢,感谢法院迅速把他(被执行人)的房屋处置并偿还了某银行的欠款,同时也还清了其他债务,让他能在监狱里安心改造。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