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玩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只是不到3年半的时间,就将不到40万元的本金滚到了4000多万元。近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个放高利贷的团伙做出了二审判决,团伙首脑王某因非法经营被判刑4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1400万元,其他成员也相继被判处1年到4年不等的刑期。而令人吃惊的是,团伙首脑王某竟然是95年出生,从事高利贷的时候只有25岁。就连经办这一案件的乐山市犍为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勇都说:“在经手的那么多经济案件中,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年轻的主犯。”
本金3年翻了100多倍 贷款中介发现了新“赛道”
据记者从警方了解,王某家里是犍为县某乡镇的农户,他19岁职高毕业以后,就进入社会摸爬滚打,在乐山、成都等地从事过多种职业,但因为缺乏经验和资源,一直找到一份没有稳定的工作。
2017年,王某经人介绍进入了一个贷款中介做业务员。所谓的业务员,其实就是寻找潜在的客户,收集资料并交给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审批放款,他几乎没有基本工资,想要赚钱就要做成业务并放款成功。过了2年多时间,王某已经对乐山贷款中介这个圈子非常熟悉,积累了一些人脉关系。虽然只有职高学历,但其实王某是一个做事认真也很爱钻研的人,在工作的过程中,他总结出了一个规律:一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几乎只放款给有资产担保的客户,这些客户不缺贷款渠道,对资金利息很敏感;二是大量的年轻客户经常需要钱周转,但是没有担保的资产,且他们需要的钱并不多,对利息也不那么敏感。
就这样王某发现了其中的商机,只要能把握住客户的还款能力,控制每一笔借款的规模,那这个市场是非常大的。2019年10月,王某从中介公司辞职,拿着自己的几万元积蓄还有从网络平台贷款获得的20万元,与朋友赖某合伙凑了30多万元开始自己放贷。一直到2023年5月案发,王某手上的放贷资金规模已经达到了4500万元,这还不算他和其他成员挥霍掉的钱!
五十天还一倍本金 疯狂的“天还”“周还”
从事放贷后,王某充分发动了自己的人脉,他让认识的贷款中介将没有抵押物的客户都介绍给自己。同时,他还组了一个小的团队,对客户进行背景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是确定客户是不是有正当工作,客户是不是有稳定的收入,此外还有客户的家庭情况。他最终选定的客户大多数是那种年轻,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只是临时需要钱周转的年轻人。
王某每一笔放款的金额都不大,很少有超过1万元的时候,虽然钱不多,但是利息高的惊人。王某放款的方式有几种,其中最常见的是“天还”。所谓的“天还”,就是当有人向王某借款1万元时,实际拿到手的只有7000元,另外3000元则作为手续费和押金被扣掉了。在客户拿到这7000元的第2天开始,每一天都要向王某支付200元的本金和80元的利息,50天还清。按这样计算,50天后客户实际上向王某支付了14,000元,是他借款金额的一倍。按年利息核算,客户的年利率达到了恐怖的700%。而另一种“周还”,其实就是“天还”改成每周结算。
但即使这样,依然有人络绎不绝地向王某借钱。三年多的时间,王某共向接近1000人放款,本金从一开始的30多万变成了几千万。由于对客户的筛选精准,这几年来王某只有100多万的本金没有回收,面对那些还不了钱的客户,王某会使用一些软暴力的手法去催款,比如打电话威胁或者贴一些纸条在客户的家门上,还有在客户家钥匙孔里灌胶水。王某其实很清楚自己做的是违法行为,所以他也有意识的不让事情变得太大。
日均消费1万元 夜夜笙歌中走向末路
随着王某的业务越做越大,他赚的钱也越来越多。除了把钱用于放贷,王某很快过上了挥金如土的生活。当警方将王某及其团伙成员抓获的时候,王某名下有保时捷、宝马、路虎等数辆豪车和多套房产,家里还有大量的奢侈品和许多金银首饰,而他的同伙也跟他一样挥霍无度。据王某亲口交代,这几年他日均消费在1万元以上,乐山的夜店圈他很有名,所有人都知道他出手大方,大家抢着和他“交朋友”。
2023年年初,王某和他的团队已经不满足于在乐山做业务,他们多次到成都重庆等地考察,想要把自己现在的模式复制出去。他们这样想是有底气的,王某他们除了自己赚钱,对合作伙伴也比较大方,只要中介成功推荐客户给他,他都会给中介费,每一个客户1500到2500元不等。根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记者得知,有人从王某手中分走了30多万的中介费,其他少的也有几万元。市场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获得客户的渠道也不缺,王某有信心把业务越做越大的。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3月,犍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线报,随即对王某及其同伙展开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