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好嘉陵江上游生态系统,川陕甘三省八县(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交流会暨嘉陵江上游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会签仪式近日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朝天检察院)举行。会议由朝天检察院党组书记、冷静检察长主持,广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升礼、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区总工会主席仲满成及市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应邀参加会议。
会前,朝天检察院与其他参会检察院就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经验进行了分享,并引导各院参会人员到公益诉讼办案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嘉陵江上游生态系统形成了保护共识。
会上,陕西省凤县检察院、略阳县检察院、宁强县检察院,甘肃省两当县检察院、徽县检察院,广元市朝天区检察院、利州区检察院、昭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围绕嘉陵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在案件办理、典型案例打造、检察品牌建设等方面积极交流,互学互鉴。
随后,三省八县(区)分管副检察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嘉陵江上游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各方决定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异地调查取证、联合办理、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该意见的签订,强化了检察机关对嘉陵江上游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三省八地检察机关将依法能动履职,保护好嘉陵江上游生态系统,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广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升礼对本次交流及机制会签成功表示祝贺。他强调,一要突出办案,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结合职能,办理一批精品案件、典型案例、高质效案件,为机制注入生命力;二要同步发力,嘉陵江上下游、左右岸检察机关要以小专项同步开展监督工作,主动钻研、借鉴经验,在推动机制落实上体现成效;三要互相交流,通过本次嘉陵江上游流域检察协作机制的签订,各地要互相学习、共同提升,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与会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机制会签为契机,相互学习、共同提升,为嘉陵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