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源头责任 守护黄河安澜
——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司法局保护黄河纪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青海,是黄河的发源地,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肩负着源头安全的重大责任。
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是黄河流经的第一个县,境内有黄河源头“姊妹湖”,扎陵湖与鄂陵湖,它们是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地、补给地,也是国家重要的湿地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至关重要。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这里湿地萎缩、湖泊干涸、野生动物难觅踪影,近年来,为保护源头活水,玛多县举全县之力,多措并举,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黄河,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黄河的生态环境,黄河源头的生态持续好转。
生态管护 共筑美丽家园
从玛多县扎陵湖乡到黄河源头,一路上可以看到许多野生动物,在草原上休闲地觅食。6月15日,记者走进玛多县境内的黄河源头,看到扎陵湖和鄂陵湖已解冻“开湖”,边缘冰层解冻消融,清澈湛蓝的湖水已经呈现,与雪山、蓝天、白云和草原形成非常壮美的高原奇观。玛多县4个乡镇,属扎陵湖乡面积最大,作为黄河源头第一乡,这里的每一个人担当起黄河卫士的角色,用自己的行动保护自己的家乡,保护好黄河源头。
带上干粮、裹起棉大衣,扎陵湖乡擦泽村支部书记加华叁排每日一早就出发,在平均海拔4500米的地方,开始一天的巡查工作。加华叁排的主要工作是走村入户摸底调查、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他还负责管理生态管护员的职责。
“以前,这里草场出现沙漠化,经过不断努力,现在草场恢复了新面貌,还有五颜六色的花朵盛开。”说这话的时候,加华叁排古铜色的脸上泛着笑容。
加华叁排对手底下的管护员实行考核制,将其分为三组,每组分工不同,各司其职。对优秀的管护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认真的管护员及时记录,并上报给上级部门。有时候,村民找到他,希望他可以通融一下,加华叁排严词拒绝,并告诉他们,爱护家乡的生态环境,就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没什么情面可讲。慢慢地,在他的影响下,大家的环保意识越来越高,已形成一种人人参与的良好风气。
“亲身参与黄河源头的生态保护工作,是一件光荣又有责任感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这里,看到家乡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我打心底里感到高兴和自豪。”加华叁排说道。
“如今,生活在黄河源头的牧民群众已由生态利用者变成生态守护者,依托‘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生态管护员成为守护源头的重要力量。”玛多县扎陵湖乡乡长诺日卓玛说。
司法调解 守护黄河安澜
玛多县总面积2.5万多平方公里,人口不到1.5万人,地广人稀,牧民逐水草而居,随着生活不断变好,牧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主要体现在婚姻纠纷和草山纠纷。
桑加,一名土生土长的本地汉子,他有一个双重身份,生态管护员和人民调解员,作为生态管护员,他常说:“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保护黄河的生态环境我义不容辞。”作为人民调解员,他说:“稳定是幸福的基础,我们作为基层调解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让牧民幸福的笑容绽放在黄河源头。”
今年5月,扎陵湖乡多涌村一女子松某和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县一男子多某产生矛盾,起因是两人相识后女子怀孕并产下一子,得知消息后,男子玩起了失踪,女人的丈夫知道后选择离婚,松某后悔不已,她找到桑加,以望通过调解,挽回这段感情。面对这个棘手事情,桑加多次耐心劝告女人的丈夫,同时他亲自去河南县找到多某,希望他承担起孩子的抚养责任,因为有证据证明,孩子的亲生父亲就是多某。起初,他并不想承担责任,在桑加的普法和劝解下,多某答应每月支付抚养费用。最后,桑加也成功让松某的丈夫放下芥蒂,松某也保证以后和丈夫好好生活,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虽然松某的行为让人不耻,但让其丈夫和她离婚,在当地的风俗下,松某将无法生活。”桑加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平日里,桑加还认真学习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积累,他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业务本领也越来越高,调解矛盾纠纷后,他顺便向当事人宣传生态保护的相关知识,让法治声音浸润草原的同时,也在每位牧民的心中种下了环保的种子。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桑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和威信,得到了广大牧民群众的赞扬和认可。
“调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桑加可贵的地方在于他能因地制宜,将调解和环保有效结合,默默无闻,在平凡之中、细微之处无私奉献。”玛多县司法局扎陵湖司法所所长三智多杰评价。
截至目前,玛多县司法局共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0次,发现矛盾纠纷12起,调解成功率99%。
精准普法 携手共护黄河
翻开黄河保护法,一道法治保障正在字里行间中巍然矗立,一股法治力量更在生动实践里积聚迸发。循着黄河保护法从庄严颁布到已实施的轨迹,玛多县司法局肩扛重任、心怀使命,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抓好黄河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让法治春雨洒落黄河源头,让法治精神浸润牧民心田。
“面对这部跟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如何把黄河保护法学透彻、落到位、见实效,真正让黄河保护法从内及外落地生根。”玛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尕桑卓玛表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玛多县司法局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让法治文化氤氲源头,法治信仰铿锵坚定。扎陵湖司法所组织起一支普法宣传队伍,他们深入基层,走进牧民群众家里,用听得懂、能领会的话把黄河保护法讲明白、说透彻,推动普法宣传不断向广度拓展、向深处迈进。
当日下午,在玛多县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上,法治宣传员们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等方式,深入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生活在黄河源头,就要扛起责任,保护好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同时,宣传员呼吁大家,作为黄河源头的干部群众,在守护黄河安澜中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养成文明生活习惯,保护环境资源、拒绝污染环境。活动结束后,宣传员们分组行动对湖边道路两侧及周边区域乱扔的白色垃圾、饮料瓶、塑料袋等杂物进行了集中清捡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今后,玛多县司法局将沿着黄河保护法铺就的康庄大道,高扬法治理念之帆,把稳普法宣传之舵,以法治之力勾勒新时代黄河源头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壮美画卷。”尕桑卓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