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26度果园”注册商标在电商平台卖水果被起诉!

  
2024-06-19 16:32:19
     

苏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未经许可,家住米易县的果农李某某擅自在“快手”平台上采用“26度果园”注册商标,于4月12日被四川省某农业有限公司诉讼至攀枝花市东区法院。6月19日,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代表四川省某农业有限公司、被告李某某到庭。东区检察院、司法局、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单位代表及市民代表到庭旁听此案。

据悉,“26度果园”是四川省攀枝花市著名的水果注册商标。2016年9月7日,攀枝花市某果品开发有限公司取得“26度果园”注册商标,有效期至2026年9月6日。2021年12月13日,该公司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原告。

2022年,攀枝花市米易县果农李某某未取得原告公司授权,在“快手平台上”使用“26度果园直发”的用户名,发布了多个涉及枇杷、芒果、石榴等水果销售的视频。

原告公司获悉后,认为李某某在快手平台冒用26度果园的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水果侵犯了其商标权。遂于2024年4月12日向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某修改其快手号“26度果园直发”的账号名称、删除快手上涉及侵犯“26度果园”商标权的作品、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并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李某某获悉被起诉后,立即删除了在“快手平台”上发布的相关销售视频。


庭审现场,合议庭围绕原告是否是权利主体、被告实施的被诉行为是否侵害商标权、原告的实际损失及被告获取的利益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核实,双方当事人针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结合证据逐项发表各自的意见。经过法庭调查,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并就双方争议的焦点开展了释法明理,被告李某某认识到了商标权保护的重要性。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商标专用权是企业通过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一项民事权利,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形象和文化,尤其是对于公众知晓度较高的商标,更是凝聚着企业的独有的商品特色,侵害他人商标,不仅侵害了企业知识产权,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信誉,更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担任此案审判长的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永刚说,本次公开庭审该案件,旨在通过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规范经营者诚信经营起了警示作用,有利于促进攀枝花市知识产权经济健康发展。下一步,东区法院将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抓手,主动作为、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