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吉利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被告人肖某某隐匿财产,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行为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5月28日下午,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站在审判席上的被告人肖某某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只是“麻起胆子”耍了盘“聪明”,当了一回“资格老赖”,怎么就被法官识破了?还被抓来进行公开审判,判了刑?而且庭审现场围观的人真的好多……这怎么和以为的不一样呢?这一场无可挽回的“铁窗泪”是怎么发展成如今这般局面的呢?那还要从三年多前说起……
2021年8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肖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还本付息并支付延迟履行金。但被告肖某某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耍小聪明,玩起了“躲猫猫”,原告曾某某在看不见还款希望后,为捍卫自身胜诉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他名下没有财产了,全部转移了,诉讼的时候都转移了”申请人曾某某如是说。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肖某某依然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采取“离婚不离家”“用亲属银行卡收账、用亲属的手机号联系”等方式想方设法转移、隐藏财产,将财产用于他途,向人民法院虚假报告财产情况,企图谎言欺骗执行法官,并经多次传唤仍不到院,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这是对司法判决的公开挑战,是消极履行法律判决义务的反面典型。贡井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位置后,从江苏苏州找到肖某某并押解回自贡。5月28日,贡井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肖某某进行公开审判。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被告肖某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作最后陈述。最终,贡井法院当庭宣判,被告肖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赌博让我妻离子散、一无所有……十年之内我要还清所有欠款,重新做人!”站在被告席上的肖某某懊悔的说道。
据悉,当天的庭审现场还“请”来了22位其他案件的被执行人亲眼见证拒执罪审理过程,“老赖见老赖”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呢?
“躲是躲不掉的呀……该还就还”庭审结束后,贡井法院执行局组织旁听人员进行互动交流,法官当面约谈,现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详细讲解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后果,让更多失信被执行人对法律心生敬畏、形成震慑。
被执行人王某表示:今天是第一次以旁听的身份来法院,刚开始很新鲜很激动,现在有点后怕,我欠的钱也不多,我想想办法,还是赶紧还了好!
被执行人李某则表示:法官,我不是不还钱哈,我要还的,你们不要把我弄来关起,我不想犯法!我现在是没钱还啊,有钱了肯定还,一定还,我女儿还小我不想当罪犯爸爸。
当天,3名被执行人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分期付款,两名被执行人当场支付部分欠款一万余元。另有一名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并达成和解后,申请人主动撤销执行申请。
法官说法:
什么是拒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