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全州法院首次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立案

  
2024-05-22 09:59:33
     

凉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记者5月22日从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方便胜诉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2024年5月15日起,凉山全州法院首次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立案。

据悉,自2024年5月15日起,依法应当由凉山州两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首次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基层人民法院或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窗口递交执行申请材料,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公众号进行网上立案。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全州法院首次执行案件统筹管理。为方便执行,首次执行案件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关联案件由已经立案较多的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同时,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可根据相关规定提级执行重大、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也可以将案件指令至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执行。

据介绍,首次执行案件为首次执行的执行实施类案件,不包括恢复执行、执行保全案件。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