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文玉 陈淑贤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5月16日至17日,全省法院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现场调研活动在广安举行。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磊,一级高级法官吴洪汛,执行局副局长马学琴,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旭东,全省15个中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副局长参加调研。
5月16日,调研组前往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深入考察诉讼服务室、惠民调解工作室、青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地,详细了解法庭聚焦“审执联动”,总结运用“五步法”推动家事案件执源治理工作等特色经验做法。
随后,调研组来到邻水县法院,先后考察执行和解中心、执行服务中心、资产处置中心,查看问询邻水县法院探索建立执前化解机制、打造“执行110”调度平台等工作情况,并从财产处置周期、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等数据变化中直观感受改革成效。
5月17日,调研组走进广安中院,走访视察执行立案中心、执行事务中心、警务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情况,实地调研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执行工作信息化保障等执行管理集成改革的具体举措,并召开全省法院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调研座谈会。
会上,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尹黎明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在致辞中表示:广安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治,将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工作,深入推广应用“示范推动解决执行难试点成果”,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持续强化执行工作保障,大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在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广安法院深化“外构大格局、内行一盘棋”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开展执行管理集成改革,探索形成“三统三分七集中”执行管理模式,推动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希望广安法院认真学习借鉴,切实把此次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广安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广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际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贡献广安力量。
胡旭东围绕培优现代化管理机制、现代化领导模式、现代化办案体系,全面汇报广安法院统筹推进执行管理集成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广安区法院、邻水县法院分别就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情况作交流发言。
周磊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的广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相关部门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周磊指出,广安法院结合自身客观条件,开展以“三统三分七集中”为主要内容的市州以下执行工作统管改革,推动执行工作实现质的飞跃,整体质效从全省中下游跃升到全省前列,2023年执行工作一体化考核位居全省第一,为全省法院深化执行改革做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先行经验。
周磊表示,要坚持以系统思维统筹改革,深刻认识到执行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系统性工程,必须厘清各项改革任务的具体定位和内在逻辑关系,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注重统筹协调,发挥组织领导机制改革“固根本”、指挥调度体系改革“强抓手”、市州以下统管改革和三级法院执行职能定位改革“抓重点”、执行队伍管理改革和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强保障”的作用,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坚持问题导向,既要统筹兼顾又要考虑轻重缓急,以社会关注度高的立案接待、执行公开等领域为改革突破口,以小切口带动大发展,推动执行改革行稳致远。要坚持以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全面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实施、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任务,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辖区法院“案事人”和重点工作的管理要投入更多精力,知责、担责、履责、尽责,形成两级法院同向努力的良好态势;将基层法院大多数管理类和事务性工作上收至中级法院,想方设法为基层法院减负,提供高质量保障,实行全流程监管,确保基层法院聚精会神抓办案。要坚持以强化保障支撑改革,聚焦案件、事务的办理和管理,以及人员的管理,有针对性地研发本地统一立案、统一调案、分流分段、事务集约、人员考核等信息化支撑系统,建立激发各类型团队、各身份干警积极性的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在重点工作中主动融入信息化手段,优化升级适应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的信息化建设功能,推动执行工作高效运行。
据悉,改革以来,广安法院简案办理比例达70%,前台事务流转平均耗时减少至5天,执行结案平均用时缩短12.45天,执行工作效率大幅提升,相关工作多次在全省执行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