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4月30日,省检察院公布2024年1至3月四川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00余人,共决定起诉1.4万人。
刑事检察 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00余人
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00余人;不捕4600余人,不捕率34%。共决定起诉1.4万人,不起诉3800余人,不诉率21%。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4%;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6%。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400余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200余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00余件次,监督采纳率85%。共提出抗诉6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50余件,占法院审结总数的87%。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0余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92%。
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60余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00余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00余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40余件。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0余人。
民事检察 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00余件
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80余件,其中提出抗诉4件,同期法院改变9件,占法院审结数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0余件,法院裁定再审后改变30余件,占法院审结数的92%。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63%。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66%。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70余件。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00余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820余件。
行政检察 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0余件
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0余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暂无审结案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80%。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65%。
公益诉讼检察 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00余件
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00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30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000余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70余件,检察建议整改率90%。共提起公益诉讼130余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99%。
未成年人检察 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60余人
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60余人。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40余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690余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20余人。
知识产权检察 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0余人
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0余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10余人和20余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
控告申诉检察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00余件
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000余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00余件,对320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300余件
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300余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300余件,占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6000余件,占95%。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600余件;民事、行政检察类900余件;公益诉讼检察类410余件;案件管理类案件250余件。
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