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近日,居住在邛崃市大同镇同兴小区的陶某和妻子像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回家时,不料被路边突然蹿出的金毛狗追咬。陶某躲闪不及,导致摩托车摔倒,陶某和妻子不同程度摔伤。
接到现场群众的爆料后,网格员李永霞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确认陶某夫妻二人只是轻微摔伤没有犬只咬伤的痕迹后,李永霞根据犬只登记工作台账找到了狗主人周某。随后,李永霞便协调狗主人周某和当事人陶某夫妻进行责任划分,伤者陶某表示是这条金毛突然蹿出对他们进行吼叫,导致他骑摩托车摔倒受伤,目前的诉求是要求狗主人承担夫妻二人去医院就医处理伤口的全部费用。但周某表示自己家的狗不咬人,其女儿也在电话中态度强硬地否认了自家狗的责任,认为摔倒是陶某骑车不稳,不会送陶某就医,还称要走法律途径。
眼看着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李永霞便对周某进行劝导:一方面,周某作为狗主人应对狗负有管理责任,金毛犬属中大型犬只,既没有栓绳也没有套笼嘴,在小区随意散养,对小区群众的安全造成了隐患,违反了犬只管理条例;另一方面,陶某在路上正常骑车,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面对突然袭来的金毛犬,躲避危险是人的本能反应,金毛犬追赶吠叫、奔跑逼近导致陶某骑车方向失控摔倒受伤,周某作为狗主人应该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和赔偿责任。
经过李永霞的普法和耐心劝导,最终狗主人周某和伤者陶某夫妻达成一致:由周某陪同陶某夫妻二人就医检查处理伤口,并承担全部治疗费用,同时承诺以后会管理好自家的狗,坚决不出现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