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一女司机因隔夜酒驾,被宜宾市翠屏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刑罚。
当天,这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在宜宾市翠屏区畅丰驾校培训中心巡回审理,该驾校教职工、学员等50余人旁听庭审。
2024年1月26日8时30分许,苟某隔夜醉酒后驾驶小轿车从G85银昆高速公路宜宾北收费站进站往重庆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G85银昆高速公路(内宜段)1493公里路段时,苟某违法向右变更车道,与同向邹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及路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邹某报警。高速交警到达现场后,对苟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经抽血送检: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6mg/100mL。高速交警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苟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邹某不承担责任。案发后,苟某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
依据查明事实,审判员当庭宣判被告人苟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新实施的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向驾校教职工、学员讲解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提出了司法建议。希望大家以此案为鉴,在取得驾驶证后要依法依规、文明驾驶,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该驾校学员们纷纷表示,拿到驾照后,一定遵纪守法,喝酒后绝不开车。
法官提醒:
为了减少隔夜酒驾的风险,建议广大市民喝酒要适量,醉酒后适度饮水,保证充足睡眠,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
李小彬彭屏周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