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部门联合发文 推广涉农产业“金融链长”制

  
2024-04-15 16:17:1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记者15日从农业农村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合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印发了《关于推广涉农产业“金融链长”制的通知》(川银发〔2024〕2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市(州)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自主申报、统筹调度”的原则,确定一家银行机构作为特定区域内重点涉农产业的“金融链长”,牵头开展金融服务。

“金融链长”指在特定区域内牵头开展重点涉农产业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工作指责包括加强资源统筹、提升专业能力、强化融资对接、创新金融服务等。比如,由行长担任主要责任人,协调本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履行好调研摸排、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融资对接、金融创新等职责,推动“金融链长”制工作在本单位有力有效落实。“一链一策”研究制定本行涉农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方案。

据《通知》,“金融链长”制不排斥其它金融机构参与该区域、该产业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重点涉农产业有序竞争。各市(州)金融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有关银行、保险、担保机构联合组建“金融链长”产融对接工作专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邀请行业协会共同参与。产融对接工作专班将定期调度会商,推动完善金融配套政策,统筹破解涉农产业融资难题。

下一步,全省金融管理、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将以推广涉农产业“金融链长”制为契机,深化金融、产业、财政政策协同互动,完善产业扶持、财政奖补、增信分险、信息共享等金融配套政策措施,探索构建联农带农益农金融支持模式,共同助力四川农业强省建设。

编辑:徐雯夏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