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沉迷赌博 职务侵占12万余元被判刑

  
2024-03-27 16:20:14
     

续婧雯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3月27日,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市一男子沉迷赌博负债累累,走投无路后动起了歪脑筋,将公司款项收入私囊,妄图以欺下瞒上蒙混过关,却不知法网恢恢。一时的贪念,让该男子丢了信任、丢了工作、丢了自由,终因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案情简介:四川省某养老公司的经营模式为社区养老综合体,负责老年人晚年生活,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护理,该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老人缴纳的住养费及押金。2022年7月,被告人王某任养老公司代理院长,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包括该公司的财务管理等工作。2022年9月至12月,被告人王某因赌博输钱便利用担任代理院长收取、支配住养费的职务之便侵占该公司收取的住养费共计12万余元。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

案件办理:

承办检察官向被告人王某释法说理,督促王某退赔了养老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既为被害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又让担心资金被侵占导致公司无法正常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人员吃下了一颗“定心丸”。雁江区法院判决支持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检察官说法:

职务侵占的行为,损害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影响公司、企业的正常经营,甚至会损害公司、企业的市场信誉。在日常经营中,企业要加强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种经营活动中,从根本上防范此类犯罪的发生,减少经济损失。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重视教育培训,定期对公司员工和管理层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企业员工也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勿因为一时贪念而葬送职业前程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