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季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总林长批示精神、第2号省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等相关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个别地方森林火情火灾教训,省林长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林长履职尽责 切实做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林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防人为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通知》指出,当前,我省已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和火灾易发期,群众旅游踏青、露营烧烤、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行为激增,加之气温回升较快、局部地区火险等级高达4至5级等多种因素叠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任务非常艰巨。
《通知》要求,在思想上时刻保持警惕警醒。各级林长务必清醒认识当前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惯性思维和盲目乐观心理,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更精准、更务实、更有效地把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发挥好各级林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办公室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反应迅速、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坚决确保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在源头管控上务必又严又实。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四川省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巡林重点,在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加密巡林频次。要紧盯重点林区、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充分发挥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护草员“一长两员”制度的作用,持续整治火灾风险隐患,推动“林长+防火网格”责任落地见效。要进一步严肃督导检查工作纪律,用好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常态化开展防火宣传、警示教育,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引导广大群众坚决不碰防火红线。在火灾扑救上力求打早打小。各级林长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责任区聚焦最大风险点、最突出矛盾、最不托底的方向,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将指挥、力量、装备向高火险区、重点林区“三靠前”,建强早期火情处置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组群众义务扑火队重点时段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开展靠前驻防、带装巡护,确保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打早打小打了。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精准制定完善各级各类预案,加强常态化实战演练,充分做好打大火和有效应对多点同时爆发火灾的各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