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组织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集中宣讲

  
2024-03-15 10:53:2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为进一步深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3月14日,省检察院在机关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集中宣讲。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陈宏伟作现场宣讲辅导,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刘婕主持会议。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


宣讲会对“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具体要求等进行了认真解读,并深入分析了当前省院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提出了具体措施。


此次宣讲是全省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的重要环节,对省院机关全体干警准确掌握“三个规定”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做到“有问必录、准确填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下一步,省检察院将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学习宣讲整治月活动的开展,常态化开展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和违纪违法检察人员案件倒查,抓实抓牢“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坚决铲除司法腐败的土壤条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