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两级法院启动首次执行案件统一立案

  
2024-03-05 14:20:4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记者5日从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规范、高效水平,方便胜诉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3月5日起攀枝花市在该市法院首次执行案件统一立案。

据悉,自2024年3月5日起,依法应当由攀枝花市两级法院管辖的首次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基层人民法院或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递交执行申请材料,也可以通过四川微法院公众号进行网上立案。

据了解,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对全市法院首次执行案件统筹管理。为方便执行,首次执行案件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同级的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关联案件由已经立案较多的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可根据相关规定提级执行重大、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也可以将案件指定至其他基层人民法院执行。

据悉,上述首次执行案件为首次执行的执行实施类案件,不包括恢复执行、执行保全案件。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