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兴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听闻将被司法拘留后,当即履行了赔偿义务。
2021年4月,林某某跟随王某某负责的建筑班组在吉林省长春市某工地务工时不慎摔倒,导致胸内伤和下颚伤,王某某承诺赔偿1.5万元,但一直未付钱。2023年1月,经利州区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王某某从2023年2月每月支付800元,至2024年1月前全部付清。但协议达成后,王某某再次爽约,分文未付,林某某无奈将其告上法庭。2023年8月,利州区法院判决王某某向林某某支付赔偿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仍未履行义务,林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4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某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王某某,未果。2月25日,执行法官驱车至王某某住所地调查,但王某某不知去向,留其父母在家。执行法官对其父母释法明理,并告知,如王某某继续躲避执行,将面临被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次日,王某某现身法院,却仍找借口推诿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王某某一听,当场联系其父母送来1.5万元赔偿款支付给林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