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闹事 双方被行拘

  
2024-02-27 17:55:26
     

隋天喆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2月26日,记者从安岳县公安局获悉,喝酒,是逢年过节必不可少的助兴环节,但过度饮酒不但伤身,也伤感情,近日,该局乾龙警务室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喝酒闹事,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报警人卿某见民警到场,还未待民警了解情况,卿某走到梁某面前扇了梁某一耳光。


    民警立即将两人控制,经了解,卿某和梁某本在同桌吃饭喝酒,梁某因不满卿某家人劝其少饮酒,将酒杯砸向卿某家人并打伤其家人,随后卿某与梁某发生抓扯。
   目前,梁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卿某被处以行政拘留4日。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聚会时饮酒要适量,切勿因一时贪杯引发纠纷,对酒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不要打架!不要打架!”来,打架“成本”复习一下!

0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

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02轻伤的打架成本

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03重伤的打架成本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各种经济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04致死的打架成本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死亡赔偿金+子女抚养费+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05打架附加成本

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构成犯罪的留下前科劣迹+可能影响子女上学、参军、就业+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影响出狱后就业...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