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雅安市发生一起酒后意外死亡事件,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成功化解此次意外死亡赔偿事件——同桌饮酒者承担死者的丧葬费。
案例简介:
武某某与骆某某等五人是亲戚,2月2日晚,武某某受骆某某等5人的邀约到其家中做客吃饭喝酒,最后饭局结束,武某某独自回家,通过监控回看,期间还去麻将馆逛了一圈,然后回到自家的老住宅,第二天清晨,武某某的儿子去老住宅喂养家畜,发现自己父亲倒在菜园子旁边一动不动,全身都没有知觉,确认已经离开人世。
事发后,龙门镇派出所、龙门镇司法所邀请龙门法庭法治村官一同协调处理该起赔偿事件。因案件涉及当事人较多,在调解过程中几人各执一词,争议较大,几次调解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见状,法官没有气馁,结合具体案情讲道理、说法理,继续做当事人工作,经过反复沟通劝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同桌喝酒的骆某某等五人共同赔付武某某丧葬费。在龙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现场予以确认并全部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该酒后意外引发的纠纷得到顺利解决,但失去亲人的伤痛却永远留在了武某某家属心中。
法官提醒:
酒桌的最高境界是节制,懂得节制才能避免悲剧发生。这场因饮酒身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虽然尘埃落定,但由此带给家人的伤痛和遗憾却难以弥合。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朋友,饮酒一定要适可而止,量力而行。同桌共饮之人也要尽到劝阻、提醒、通知、照顾和帮助的义务,若未尽到劝阻或妥善安置义务,而有损害结果发生,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适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