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永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2月7日,记者从雅安市雨城区法院获悉,近日,雨城法院为打击违反限高令,结合正在开展的“雅州利剑”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决定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司法拘留15日。
【案情简介】
刘某某因多起债务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高消费到海南旅游,到成都看演唱会,并将相关图片发在微信朋友圈,其行为嚣张,影响恶劣。被执行人欠债不还,还实施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消费行为,有违诚信,且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应当坚决予以限制和严厉打击。执行法官获知此事后,果断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法官说法】
《限制高消费令》是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是对失信人的惩戒。此令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来压缩他的生活空间,从而防止被执行人的财产减少,进而迫使被执行人更好地履行义务,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应当遵守《限制高消费令》中的所有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