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车门”进“牢门”

  
2024-02-01 19:27:22
     

吴越  蒋波 吴薪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警察同志,我是关了车窗锁了车门的啊,为啥车内的东西全不见了?”

近日,乐至县公安局南塔派出所民警接到张先生报警称,自己的车明明锁好了门窗,车内1000元现金,及一条金项链却仍然丢失,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检查被盗车辆,车窗完好,但门锁有被撬动的痕迹,“昨晚将车停在这里就离开了,我清楚记得是上了锁关了窗的”,车主回忆称,民警根据经验判断,这并非是简单的拉车门,而是一起“技术开车门”式盗窃。




通过调取街面监控分析发现,张先生当晚离开车辆后不久,一名年轻男子便沿路走来,由于一侧均停满车辆,只见该男子每经过一辆车时,都会向车内张望,试探性拉一下车门,伺机盗取车内财物,最终男子选择了张先生的车,“经过一番操作”,成功打开了车门。



民警通过细致研判和走访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行动轨迹,于1月22日,在乐至县城一宾馆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欧某抓获归案,经查,该男子职业为汽车维修,故对车辆门锁极为熟悉,目前,犯罪嫌疑人欧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选择深夜作案。

民警提醒

1.切勿将手机、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存放于车内。

2.尽量避免将车辆停放在无监控覆盖、无专人看管的偏僻路段。

3.停车后立即锁闭车门并检查核实,确保门窗关闭到位,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4.有条件的可以安装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一旦有人砸车或者拉车门时可以及时报警。

5.如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