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1月26日,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了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相关讲解辅导内容,来自各领域、各行业、各岗位的20名在川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和讨论了修订草案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本次组织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提前研读讨论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是落实立法法具体规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法律案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此次国务院组织法修改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准确把握修订草案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要确保代表研读工作全覆盖,充分听取代表对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并集中反馈上报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据悉,国务院组织法是关于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2023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已对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并决定提请今年3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此次修改是该法施行40多年来的首次修改。
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共19条,主要修改内容为:增加国务院性质地位的规定,完善国务院职权的表述;增加规定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完善国务院组成人员相关规定;完善国务院机构及其职权相关规定;健全国务院会议制度;增加国务院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