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议案17件!代表们最关心的是……

  
2024-01-26 15:28:4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1月26日,记者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了解到,截至大会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1月24日中午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由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7件。其中,立法方面的议案16件,监督方面的议案1件。

议案内容主要集中在制定或修改促进民营经济、农业农村、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电力建设、网络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噪声污染防治、川菜发展、养犬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监督工作。

关键词:促进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曾文忠等11名代表提出,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稳预期、提信心,建议制定《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明确部门职责、激励机制、政务服务、权益保护等内容,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推动我省网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制定我省网络安全地方性法规对于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应对我省网络安全新情况、构建网络安全治理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陈维亮等10名代表提出,建议制定《四川省网络安全条例》,设置“总则”“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章节并作出具体规定,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罗毅等11名代表提出,制定我省电力综合性法规有助于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对服务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助力四川电力产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制定《四川省电力条例》,在电力规划与建设、生产与交易、运行安全、供应与使用、监管与执法等方面作出规定。

关键词:解决人民急难愁盼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平安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养犬群体不断扩大、犬只数量逐年增长。因不文明、不规范养犬引发的犬只扰民、犬只伤人等事件有所增加,不仅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还对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杜伟等15名代表提出,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文明养犬,建议制定《四川省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养犬管理职责、服务系统,提高违法养犬成本,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工作。

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近年来,我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肖红梅等19名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和法定要求,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噪声污染防治面临新特点、新需求。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宁和谐环境需要,陈维亮等12名代表建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噪音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出规范,不断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曾文忠等11名代表亦提出,应进一步推动我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在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源头防控、解决生活噪声突出问题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关键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杜伟等15名代表提出,加快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有利于贯彻落实上位法,为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建议制定《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细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川渝两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动机制,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支持体系,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时,陈德智等27名代表也提出,制定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规,对于贯彻落实上位法,应对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新情况,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体系均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制定《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在实施分级预防、加强专门学校建设、防治学生欺凌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关键词:法治护航乡村建设

2022年5月以来,中央和各地、各级先后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作出再部署,提出新要求。为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委相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法治保障,宁国鹏等12名代表提出,建议制定《四川省乡村建设条例》,明确规定乡村建设的内容与标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奖励与处罚等,以法治的力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2021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目前,我省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476万亩,但存在综合配套措施不健全、管护机制不到位等问题。曾文忠等11名代表提出,制定《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保护条例》,细化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实施要求、建后管护机制等,为我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为切实把好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防范关,陈维亮等14名代表提出,制定《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落实相关上位法,将我省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规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