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两会·声音㊿|省人大代表张宏颀:建议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加强监管

  
2024-01-25 15:33:5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近年来,各类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在全省各地纷纷设立,有的是社会人员出资设立的,有的是律师出资设立的或律师和社会人员共同出资设立的。省人大代表、四川德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叙永县新联会会长、县法律服务协会会长张宏颀认为,虽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业务范围不包括案件诉讼代理业务,但实际开展的业务并非仅仅从事法律咨询业务,而是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公司主要承揽法律顾问、案件诉讼业务,虚假承诺、低价竞争,严重冲击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行业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法律服务市场,张宏颀形成了一份“关于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加强监管的建议”。


法律咨询公司工作人员基本上没有取得法律服务资格,不具有法律知识,不正确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而是让群众通过非法上访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张宏颀说,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有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严格监管,而法律咨询公司缺乏监管,出现问题不会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群众受骗上当后投诉无门,以至于法律咨询公司超范围经营愈演愈烈,正规法律服务机构反映越来越强烈。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四川省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共25895家,各法律服务机构反映强烈,纷纷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张宏颀建议,严格市场准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法律咨询类和法律服务类企业的市场准入和规范运营。市场监管部门在工商登记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时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实行严格准入特别是严格确定公司名称(后缀为有限公司,而不是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站、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室)和限定其经营范围(不得从事法律顾问、案件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

同时,开展联合执法。张宏颀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对已登记注册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联合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其是否有超范围经营、主要事项改变未申请变更、未依法纳税、未登记擅自开展法律咨询业务。严格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出资开办法律咨询公司;严格禁止法律咨询公司宣传介绍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格禁止法律咨询公司超范围从事经营;严格禁止法律咨询公司将案件转介律师办理收取介绍费,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此外,加强教育惩戒。张宏颀建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依法经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协会通过教育、倡议、惩戒形式,杜绝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咨询公司合作,争揽案源,共同维护法律服务行业正常秩序。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