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两会·声音㉚|省政协委员张国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流程 实现交房标准与交房流程高品化、可追溯

  
2024-01-24 10:31:58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周靖

交房即维权?随着社会的发展,住宅对提高民众生活质量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转的影响越来越大。但交房时屡屡出现问题,“交房即维权”成了一种社会现象。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中,房地产行业这次为何会再次被中消协点名,关于房屋质量投诉中既有墙面开裂、地面空鼓等“显性”质量问题,也有卫生间渗漏、地暖破裂等后继使用后才能暴露发现的“隐形”问题。为此,省政协委员、中国五冶集团总法律顾问张国华提出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流程的建议。


张国华认为,长期以来,由于特殊的市场原因,房地产行业一直属于卖方市场,一房难求的局面在很多地方、在很长时间里成为常态,原本很重要的房子质量问题,除了房屋结构安全问题被行政监管部门牢牢把控以外,其它问题往往被忽略,更谈不上追求房屋的品质。这样以来,一些开发商在设计、选材、建设过程中,就不太注重使用功能、材料品质、质量细节,交付延期现象、交房标准落差、交房质量瑕疵等问题屡见不鲜。而当发生交房争议时,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出现群体事件,将“五方验收”这一最低质量保障作为统一裁判尺度,并将“通知交房日”认定为交房日期。由此带来的社会效果是,开发商在房屋还不具备交付条件时就通知交房,在向小业主交付房屋时,“只做记录不留痕”,更有甚者对购房人反映的质量问题既不记录也不理会,不仅对买房人的利益构成伤害,对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也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正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住房也重新回归到居住本质,精装房交付比例也在不断提高,而房产开发商的经营理念、司法审判的裁判尺度依旧在贯性作用下继续走在过去时的空间中。如此以往,房地产行业的买卖双方矛盾会日益加剧,容易引发多重性社会矛盾与问题。

为此,张国华建议,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出台交房规范,制定不同类型商品房的不同交房标准与交房流程,实现交房标准与交房流程的高品化、可追溯。

“建议相关执法监督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验房抽查与检查力度,打通购房人投诉渠道,建立对购房人回访机制。”张国华表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税务管理部门等一道,共同出台职业验房师、验房服务市场主体的培育与扶持政策,推进专业化的验房服务市场发展。

此外,张国华还建议相关司法机关积极指导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用法治思维制定交房规范与交房流程,合理修订司法裁判尺度,与时俱进地实现司法案件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