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城市养犬管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公共安全。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带来一份“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执法检查的建议”。
曾文忠说,我省为规范养犬行为,已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全省大部分市州也已出台犬只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然而,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进行执法检查,以确保相关法规得到有效执行”。曾文忠认为,犬类伤人扰人警情日益突出,爱犬人士与厌犬人士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犬只问题一直缺乏有效管理手段,由此引发邻里矛盾乃至形成城市治理中的难点问题。
为此,曾文忠建议,对各市州的养犬管理执法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督查。“重点检查执法部门对违法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不按规定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犬只伤人及犬吠扰民、违法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违规等行为的查处情况、执法程序规范性和执法效果等方面。”曾文忠说,对于执法不力、处理不公等问题,加强执法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公正性。同时,建议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流浪犬只的管理,曾文忠建议完善流浪犬只捕捉、处置的程序和规范性,减少流浪犬只的数量和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