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错了,别拘留我!”近日,被拷上手铐的当事人见法院干警“动真格”,不免慌张起来。想到之前自己态度恶劣抗拒法院执行,当事人当即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江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王某与王某金、张某益、尹某平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金等人均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明,被执行人王某金名下登记有房屋三套,法院已对该三套房屋予以查封、询价、拍卖,并裁定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人王某在办理该三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后,请求法院强制腾退该三套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为此,江安县法院多次发出《搬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王某金以及相关居住使用人员在指定日期前迁出该三套房屋,但当事人王某容拒不履行搬迁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各其释法明理,并向其发出《预处罚通知书》,王某容都概不理会。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江安县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陈勇及相关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行。在执行法官、人大代表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轮番劝解之下,当事人王某容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限期履行搬迁义务,并由其儿子提供担保,恳求法官解除拘留,不想去拘留所里“过年”。至此,该案得已顺利执结。
康译元